安上村代会二届四次全体会议一致通过
2007 年 7 月 1 日
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农村建设,提出了“20个字”、“五句话”的标准,即:生产发展,生活宽裕,乡风文明,村容整洁,管理民主。这五条标准的核心,是以人为本,改善广大农民的生活,逐步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。这五条标准的具体要求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,物质文明、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要同步建设、同步发展。为了贯彻和落实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政策,把安上建设成为一个富裕、文明、整洁、漂亮的小村庄,根据本村的地理、气候、风向、交通等具体情况,就安上全村的建设规划,提出以下建议:
一、开辟全村的养殖区。村民一、二、三、四组的养殖区,一律要开辟在南干渠以南的本组土地上;村民五组的养殖区,要开辟在本组东打麦场以东的本组土地上。不允许在东、西、南、北通村大道的两侧100米内修建养殖场,更不允许在自己家里、在村民居住区内开办养殖场。凡已经开张但不符合本规定的养殖场,不许再扩大规模,还要订出搬迁计划,积极创造条件,准备逐步搬迁到村上指定的养殖区内。
二、保护安上学校的周边环境。①友谊西路以西、团结西路以南的土地,以及学校围墙以西的土地,只能用于种庄稼、种蔬菜、种果树,不能搞养殖,不能搭建临时建筑物,更不能批庄基、盖房子、或挖壕取土。②学校北围墙外的水渠以北,150米之内不能挖壕取土,不能搭建任何临时建筑物,更不能批庄基盖房子。③学校东围墙以东至崖畔上的地皮,属学校所有,任何人不能靠围墙或靠崖畔堆柴垒草。
三、村组之间的道路、交通及绿化。配合县、镇两级政府关于农民宅基地的清查清理工作,把被少数农户长期侵占的、小组与小组之间、门前屋后、以及道路两旁的小块公共地皮统统腾出来,以便村两委会统一规划,开辟新道路,拓宽旧道路,保证村内车辆通畅,保证村内行车安全;修建排水沟,植树绿化,改变人居环境,提高生活质量。
四、申请修建养殖场的程序。个人向村民小组提出书面申请,说明用途、大小,由小组长商村民代表,提出具体方案和位置后交村委会决定。小组的意见,在村党支部、村委会、民主监督委员会联席会议上集体讨论决定。
村代会二届四次会议通过的决议:
- 关于安上村基本建设规划的建议
- 关于审议村代会特别会议决定的意见
- 关于出租原村部院子的建议
- 关于原水库复耕前的临时处理意见
- 计划生育村规民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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