村民代表肩负着全体村民的重托和希望,村民代表的一言一行、表决时手臂的一举一落,都涉及到家家户户的切身利益,涉及到安上村的发展和前途。村民代表要始终站在绝大多数村民的立场,代表绝大多数村民的利益,向村民代表会议、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反映群众的批评、意见、建议和要求,积极参加对村上各类问题和议题的讨论、决策和执行。为了认真履行村民代表的神圣职责,特制定如下工作守则:
- 积极、及时地向村党支部、村委会反映广大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,并提出自己对解决这些问题的意见;不随声附和,不参与不负责任的背后议论。
- 实事求是地向村民传达、宣传村民代表会议的各项决议、决定和会议精神,并带头贯彻执行。
- 在村民代表会议上,积极参加对各种议题的讨论,畅所欲言,有啥说啥。
- 坚决执行 “少数服从多数”的民主集中制原则,对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,无论自己表决时同意与否,都要无条件地、坚决地贯彻执行,在语言和行动上,不能有任何反对的表示。
- 积极承担并认真负责地完成村民代表会议、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委托、交办的具体工作任务。
- 反对利己主义、宗派主义、宗族主义的言论和行动,如有村民揭发村民代表存在这方面的问题并确证属实,经村民代表会议核准,取消其代表资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