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确保“村民当家、村民自治,发展经济,实现小康”的目标,依据《村委会组织法》和本村的实际,建议在村委会的领导下,设立民主监督委员会、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公共卫生委员会。
一、民主监督委员会名单(以姓氏笔划为序):
冯文杰 安乃明 安天均 安夫昌 安宗华 安福全 李周利 徐志孝 谢清江
二、人民调解委员会名单(以姓氏笔划为序):
马能巧(女) 张改课(女) 张米霞(女) 陈乖乖(女) 赵秉义 安清孝
安根明 安金林 安克信
三、公共卫生委员会名单(以姓氏笔划为序):
冯秉德 安方正 安克西 安应明 安惠玲(女) 安榜成 李虎林 范志和